科室职能

1.制定或修订学校有关财务审计相关规定;

2.对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;

3.接受委托,对内部管理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;

4.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;

5.对学校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;

6.会同本单位相关部门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;

7.办理审计机关委托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;

8.对学校纪委、监察部门委办的有关经济案件的审计或调查;

9.负责财务审计项目档案的整理、立卷工作;

10.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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