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要求,凡使用学校资金的各类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及相关装修、拆除、修缮、安装等工程项目均应通过结算审计,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结算付款。
为保证2023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顺利完成,现请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《日常维改项目送审档案备查表》(详见附件)中“送审资料移交清单”要求收齐本部门归口负责项目的相关材料,并进行初步审核,填写备查表。备查表与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资料一并移交至审计与法务处。对于资料不完整、流程不规范的工程项目,职能主管部门应及时修改完善后送审。审计与法务处在接收到完整、合规的送审资料后,安排工程结算审计工作。
请各职能部门务必将2023年结算项目及时整理送审,以便年前结算。送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16:00前,逾期不送审的项目不安排本年度审计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审计与法务处联系。
送审纸质资料报送地点:江宁校区德馨楼B128室。电子资料报送邮箱:shenji@njmu.edu.cn。
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86869055
审计与法务处
2023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