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门、直属单位、附属医院:
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,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相关业务,有效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对外合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南医大校〔2021〕81号),结合实际情况,拟于2021年12月3日开始,对外合作协议实行线上审核。
经办人员通过“南京医科大学合同管理平台”提交对外合作协议。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经办人员登录“网上办事大厅”,选择“可用应用”菜单中的“审计与法务”,点击“合同管理平台”进入系统,填写相关信息,其中:合同一级类型选择对外合作协议,二级类型根据合作性质选择框架协议、具体项目协议或者其他合作协议。
对外合作框架协议、对外合作具体项目协议模板和审核流程详见附件。
在线上审核过程中,如有使用疑问请咨询合同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员。欢迎广大教职工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系统管理员:夏 婧 韩娟娟 联系电话:86869606
附件:1.南京医科大学对外合作框架协议模板
2.南京医科大学对外合作具体项目协议模板
3.南京医科大学对外合作协议审核流程
校长办公室
审计与法务处
2021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