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要求,凡使用学校资金的各类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及相关装修、拆除、修缮、安装等工程项目均应通过结算审计,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结算付款。
为保证2020年日常维改工程项目顺利完成,现请学校各部门、单位填写《日常维改项目送审档案备查表》(详见附件),严格按备查表中“送审资料移交清单”要求提交材料,并根据项目类别移交各项目职能主管部门。其中,结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(含)项目以单项工程为单位分开送审,结算金额在3万元以下项目以施工方为单位集中送审。项目职能主管部门对送审资料进行初审,对于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工程项目,需补充相应资料完整后才可送审。
请学校各部门、单位务必将2020年结算项目及时整理送审,以便年前结算。送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3日16:00前。逾期不送审的项目责任自负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审计与法务处联系。
资料报送地点:江宁校区德馨楼B126室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868690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