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
2018 年10 月19 日10:30 分左右,李某按单位的安排前往南京某大学处递送门票发票,途经校区被从高处掉下的树枝砸伤左脚。后在医院住院治疗,并花费了较大数额额医药费。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,李某遂诉至法院。
法律分析
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九十条规定,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该大学作为学校林木的管理方,在树枝将他人砸伤后,并未能实际提供没有过错的证据,遂被法院判定承当侵权责任。
律师建言
学校作为校园的管理者,对校园内的相关事务负有管理责任,这种责任体现为对校园道路、树木、消防以及安保等诸多方面,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条例,做好安全事故防范、预警、处理工作。